以示范文本培训“赋能” 为调解工作“蓄力”
2025-07-30 09:39:42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惠明 | 作者:付宇琼 | 点击量:6436
湖南法治报讯(记者 王薇 通讯员 付宇琼)为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全面推进“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规范化应用工作要求,近日,醴陵市人民法院组织特邀调解员召开专题培训会,全面推进“两状”应用及先行调解工作。醴陵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华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培训会上,立案庭重点介绍了上半年醴陵法院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规章制度。并围绕示范文本改革的背景与意义,对特邀调解员调解工作的帮助和运用示范文本的工作要点进行深入讲解。与会人员互相交流调解心得经验,现场讨论如何通过“要素式起诉状”精准定位争议焦点,进而快速锁定调解突破口,提升调解效率。
会议强调,要素式示范文本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规范指引,能更快地帮助调解员高效地厘清纠纷焦点,是先行调解工作的基础。要统筹做好示范文本推广应用与综治中心建设、先行调解工作一体化落实,着力打造标准化、规范化的诉讼服务体系。
参训调解员表示,在今后的调解工作中将积极引导当事人应用示范文本,让调解过程更规范、高效。同时建立使用反馈机制,及时收集文本应用情况,总结提炼调解经验,助力构建多元解纷新格局。
此次培训不仅为今后先行调解工作及“两状”推广运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也是人民法院主动履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定职责的生动体现。更重要的是,它搭建起了法院与基层调解力量联动互通的桥梁,通过统一标准、明确路径,让调解工作既接“地气”又含“法理”,为形成上下协同、高效衔接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注入更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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